住宅小区的电梯里广告越来越多
医美、瘦身、培训、搬家、汽车、装修、电商… …
这些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是谁投放的?
广告公司或广告主需要付费吗?
广告收入跑哪去了?
业主有权分配吗?
01 小区公共区域归谁所有?
小区公共区域在法律上叫“业主共有部分”,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业主共有部分包括:
a、小区里的道路、绿地(个别道路、绿地除外);
b、小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c、物业服务用房;
d、小区外墙、屋顶,以及通道、楼梯、电梯间、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
e、其他场所及设施。
因此,小区电梯间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
02 小区共有部分的经营
物业服务人(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具体包括:
a、电梯、门闸、建筑外墙等的广告经营;
b、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出租等;
c、自动售卖机、快递柜等的场地费、入场费;
d、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球场、游泳池、活动室等的经营收入;
e、其他
以上经营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共有收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无特殊约定,应按照小区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即你家房本上的房屋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03 小区业主怎样要求分配收益?
小区共有部分归业主所有,业主当然享有共有部分收益情况的知情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应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以和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委会报告。
如果小区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不按时主动公开共有部分收益情况的,业主有权要求其公开,捍卫自己的知情权。
对于共有部分收益,业主可以向小区业委会(或其他代表业主利益的单位及组织)要求进行分配。